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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2025年第二期)的公示
2025-05-264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要求,根据国家药品标准工作程序,我委组织相关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研究,形成了2025年第二期31个中药配方颗粒拟公示标准。 

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就上述中药配方颗粒品种国家药品标准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三个月。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鼓励企业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开展从标准汤剂到生产工艺及中药配方颗粒产品的标准研究与复核。若有异议,请及时来函提交反馈意见,并附相关说明、实验数据和联系方式。来函需加盖公章,个人来函需打印后本人签名,并邮寄至我委通讯地址,同时将公函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公示期满未回复意见即视为对公示标准无异议。


联系人:张雪,王承,方辉

电话:010-67079632,010-67079568,010-67079625

电子邮件:zypfklzx@chp.org.cn

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邮编:100061


公式清单如下:

独一味配方颗粒

炒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北豆根配方颗粒

醋三棱配方颗粒

白屈菜配方颗粒

炒芥子(芥)配方颗粒

伸筋草配方颗粒

漏芦配方颗粒

荆芥穗炭配方颗粒

海金沙配方颗粒

莲子心配方颗粒

香加皮配方颗粒

芥子(芥)配方颗粒

鲜益母草配方颗粒

四季青配方配方颗粒

三棱配方颗粒

炙淫羊藿(柔毛淫羊藿)配方颗粒

韭菜子配方颗粒

黄蜀葵花配方颗粒

芥子(白芥)配方颗粒

土贝母配方颗粒

槐花炭(槐花)配方颗粒

泽泻(东方泽泻)配方颗粒

盐泽泻(泽泻)配方配方颗粒

厚朴花(厚朴)配方颗粒

胖大海配方颗粒

谷精草配方颗粒

莲须配方颗粒

淫羊藿(柔毛淫羊藿)配方颗粒

仙茅配方颗粒

麻黄根(草麻黄)配方颗粒

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国家药典委官网查看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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